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丁亚松)教育部近日公布了《全国学前学前学籍管理办法(征文)》,分为总则、学籍设立、学籍变更、保障措施和附则五章,共27条。这项措施强调,所有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龄前儿童,必须每个孩子都有一个编号,并在整个小学阶段持续使用,并且这个编号终生不变。注册状态的变更将通过“每人一次注册、以个人为单位进行注册”的系统进行管理。
该办法强调学前儿童学业能力的管理是入学、转学、退学、毕业、晋级的登记、审核和办理,并明确了学前儿童学业能力的管理。学龄前儿童学业能力管理的功能定位及适用范围该计划针对的是在幼儿园等幼儿教育机构就读的3岁至小学生。
幼儿园不得使用虚假信息确定学前儿童的学籍,也不得重复建立、清除学龄前儿童的学籍。学前学前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应实现数据共享。幼儿园和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前班招生情况定期核查制度,及时审批学前班招生情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的招生情况,确保招生信息准确与学前招生情况变化一致。
“人民日报”(2025 年 12 月 30 日,第 10 页)
(编辑:郝梦佳、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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