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4日报道(记者潘俊强)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近日,根据《京津冀社会保险代理服务合作协议(2023-2025年)》相关要求,京津冀三地联合印发《京津冀保险代理服务合作协议》。为进一步促进京津冀三省社会保险行政工作协同,规范统一行政服务标准,《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同业’服务要素清单及指引(下)》继续扩充第一版“同业同业”15条,新增6条。截至目前,公共社会保障服务领域涉及“同伴平等标准”的项目已达21个冰已在北京、天津、河北地区开展。
新增的6条文章重点关注企业注销登记、养老证明查询打印、申请省内各地区工伤保险待遇直缴、申领失业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临时物价补贴等高频次社保服务。如果经营者和专业人员在三地办理上述社保服务工作,可以实现“同案名、同受理标准、同申请材料、同办理时间”,可以提升服务体验。
京津冀三地同时制定第二套“同行同标”事项处理指引,规范和明确了事项名称、事项简要说明、处理方式、办理事项、办理期限等,服务人员可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栏目查看相关服务指引。下一步,京津冀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公共社保服务,持续推动三社社保局协同发展,构建企业满意度更高、效益感更强的社保服务环境。
《人民日记》(2025年11月25日,第04页)
(编辑:伟嘉、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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